财新传媒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05月28日 07:54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财新网】

  发布单位: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2021年4月22日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双通道”的管理机制,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为加强和规范“双通道”管理,进一步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患者利益,现就建立完善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许金玲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