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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试行)》

2021年05月28日 09: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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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贸委、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1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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