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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021年05月28日 09:4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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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4月2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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