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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4月23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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