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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2-01-05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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