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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21年06月24日 10: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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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余姚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年2月4日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余检刑诉〔2021〕127号

  被告人徐某甲,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2811988********,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浙江省余姚市**镇**村**号。因本案,于2020年7月30日被余姚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甲,男,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222221984********,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贵州省江口县**乡**村**。因本案,于2020年7月30日被余姚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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