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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8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 通 运 输 部 部 长 杨传堂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长 苗 圩
公 安 部 部 长 郭声琨
商 务 部 部 长 高虎城
工 商 总 局 局 长 张 茅
质 检 总 局 局 长 支树平
国 家 网 信 办 主 任 徐 麟
2016年7月27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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