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证监会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9日
【第17号公告】《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17号
现公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7月9日
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方位督促证券公司归位尽责
为进一步强化对注册制下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投行业务)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认真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日前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相关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