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lVHiQs79](https://a.caixin.com/lVHiQs79)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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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07月29日 11:46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IGQiUBLG](https://a.caixin.com/IGQiUBLG)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法释〔2021〕15号

(2021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4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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