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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08月03日 11:31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KXSm6Jpk](https://a.caixin.com/KXSm6Jpk)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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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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