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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证监会
发布时间:2000-06-09
证监发行字[2000]72号
各律师事务所: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以下简称境外公司)在香港创业板、美国那斯达克等境外市场发行股票和上市。针对境内律师就上述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向我会进行的查询或报送的法律意见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如有关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规定的情形,则依照该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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