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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01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