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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