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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2021年10月09日 20: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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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年9月24日

法发〔202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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