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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1年8月20日
深证上〔2021〕83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化发行机制效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等要求,结合注册制下新股发行承销运行实践,本所拟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1年9月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szfx@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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