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2021年10月24日 18:58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财新网】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