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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FTA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一、序言
2021年9月1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正式向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部长奥康纳提交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的书面信函,迈出中国对外投资与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步。值得一提的是,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夕,即2020年11月15日,中国已经签署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时隔不到一年中国又高调宣布要加入CPTPP,一时引起国际社会热议。中国加入RCEP后,本文作者已专门撰写“机遇和挑战——RCEP原产地规则之解析”一文,对RCEP中的特色内容——原产地规则,作了重点理解。同时注意到,CPTPP中的原产地规则,亦颇具特色。以下首先针对CPTPP原产地规范进行分析,复反观RCEP原产地规则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考虑到原产地规范中各个规则之间的重要性及可比性,本文仅针对CPTPP以及RCEP原产地规范中的区域价值成分要件、累积规则、原产地证明和关税减免效应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层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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