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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支付结算司
发布日期:2004年6月2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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