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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2002年06月01日
发布日期: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9号
现发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周小川
二○○二年六月一日
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已废止)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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