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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4日
国卫办医函〔2022〕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以来,世界多个非流行国家报告了猴痘病例,且存在社区传播。为提前做好猴痘医疗应对工作准备,提高临床早期识别和规范诊疗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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