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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2年06月24日 20:23

  【财新网】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6日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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