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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 民政部
发布时间: 2016年7月1日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民政部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2016年7月1日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地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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