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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

2023年01月27日 12:29

  【财新网】

  发文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

    发文时间:2017-12-29

  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尽管协会认为在基金行业实施营改增政策与《基金法》第八条有冲突,但为保证基金行业估值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估值引起行业混乱,托管与运营委员会估值小组根据行业意见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附件1)及相关释义(附件2)。因税收政策调整与本参考意见不一致的,以税收政策为准。

  基金管理人作为估值责任第一人,应当审慎评估本参考意见并自行做出估值判断,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实施营改增政策。

  附件1: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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