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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意见

2021年04月21日 10:40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0Z4cH86](https://a.caixin.com/e0Z4cH86)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0日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意见

  我们对本次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 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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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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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猫眼

    感谢北京控烟协会发声

    2021-04-21 15:03 · 安徽省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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