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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0日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意见
我们对本次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 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
感谢北京控烟协会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