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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5日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十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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