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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第656号
为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野生动物检疫办法》,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4日
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为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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