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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俗称网约车聚合平台)发展迅速,为出行服务提供了新的选择,但也存在网约车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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