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6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医保发〔201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现就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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