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要求,我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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