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qu7jlHHm](https://a.caixin.com/qu7jlHHm)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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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06月30日 18:30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R0AxtqFp](https://a.caixin.com/R0AxtqFp)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3年6月1日

  (此件有删减)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

  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

  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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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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