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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3年07月20日 15:23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XTZ9Gujo](https://a.caixin.com/XTZ9Gujo)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5年02月19日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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