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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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