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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2023年12月16日 23:06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htHsqGnU](https://a.caixin.com/htHsqGnU)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1〕3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民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指导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做好试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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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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