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1〕3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民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指导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做好试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