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O6Nru6Zl](https://a.caixin.com/O6Nru6Zl)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3〕1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评论区 0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