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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