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及时、便捷、高质量化解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平台企业等要不断探索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者维权服务方式,改进和优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
第三条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采取违法和过激形式。
第二章 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化解机制
第四条 平台企业要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