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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1992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筹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库券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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