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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2024年05月10日 19:29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OHupSBcV](https://a.caixin.com/OHupSBcV)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单位: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民发〔202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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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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