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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6 号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蔡 武
二○○九年八月十日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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