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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1日
法释〔2024〕9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8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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