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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2024年09月20日 16:07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8TeHtBA9](https://a.caixin.com/8TeHtBA9)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08-0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金发〔2024〕18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现就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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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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