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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4号公布 自2021年6月2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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