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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年9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广泛涌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标准较为分散,个别新型并网主体尚未纳入统一调度,导致涉网安全管理出现部分真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刚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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