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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2024年12月12日 11:50

  【财新网】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人社部发〔2024〕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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