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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
国卫办妇幼发〔202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医保局:
建设生育友好医院,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人口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千家万户健康福祉。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努力让广大育龄妇女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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