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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8日
欧洲委员会成员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成员国及本公约缔约方,
考虑到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跨国流动的发展,本身虽益处颇多,但也增加了避税与逃税的可能性,因此税务机关之间需加强合作;
对近年来在双边或多边等国际层面为打击避税和逃税所作的各种努力表示欢迎;
考虑到为促进各类涉税问题中各种形式的征管协助,同时确保纳税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各国有必要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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