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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
发改产业〔2021〕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