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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06
京教计〔2021〕12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精神,为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021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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