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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2021年08月13日 20:4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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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5月1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第186号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已经2008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张效廉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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