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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
教监管厅〔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现就将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