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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11月11日 23:20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NM1HCE2i](https://a.caixin.com/NM1HCE2i)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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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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